遠期利率協定交易只有利息差價淨值的收付,既無本金之交換,也不須繳交保證金,由於現金流量只在期末發生一次,所以只有淨值的支付。
遠期利率協定旨在幫助企業免於因利率變動而引起融資成本上升的風險。如果公司企業與銀行訂立遠期利率協定以後,它本來的借款利率就可以先行固定,以避免利率上漲,借款成本增加。
例如甲乙雙方議定一年期本金一百萬美元,若甲為買方(支付固定利率,並收益浮動利率),乙為賣方,一年後,若浮動利率高於固定利率,則乙須就利率差額支付利息予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