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與投資/衍生性金融商品
賣權 put options。
以履約價格賣出標的物的權利。買方有權利(而無義務)以履約價格賣出標的物的權利,但須支付權利金;其賣方則先賺取權利金收益,但須承擔到期前被要求履約之風險。即賣權給予買方在未來一特定時間,以一定價格賣出商品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在買方決定賣出商品時,有交付貸款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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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交換
組合部位
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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