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需產業/營建
現有巷道 Existing lanes。
現有巷道又稱為既成巷道,為非都市計畫之道路用地,經長期供公眾通行達二十年以上,而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巷道,或是基地內之私設通路,經所有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供公眾通行之同意書或自願捐獻土地做為道路使用,而依法完成土地移轉登記手續的土地,稱為現有巷道。現有巷道既然具有供公眾通行之公用地役權關係,就不能夠任意廢止,或私加佔用或加設圍籬障礙物等,阻撓其他人行人或車輛之通行;另外,建築基地如果未臨接計畫道路可以申請建築線時,得以臨接之現有巷道指定建築線申請,這種情形下因維持現有巷道寬度而保留之空地,不可以計入法定空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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