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114年第1季財報形式審閱結果處置情形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經形式審閱上市公司(除金控公司計14家申報期限至114年6月2日外)114年第1季財務報告之相關處置如后,證交所並已公告自114年5月20日起執行處置措施:
三、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號:1213)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14、19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二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均逾三億元並達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以上,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款規定,惟仍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19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四、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1.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314)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2.力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593)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且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