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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5)科嘉-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5,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預計增加股本新臺幣50,000,000元,實際募集金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以下稱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承銷商輔導上市(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採公開申購配售辦理承銷,其發行價格之訂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訂定。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前,擬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參酌發行市場狀況訂定暫定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訂定實際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及其它相關事項。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13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15%,計500仟股~750仟股供本公司及/或本公司子公司之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3條第1項規定提撥本次發行新股之10%,計5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增資發行新股之75%~80%,計3,750仟股~4,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劃、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管機關要求修正、市場環境變化或因營運評估等情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調整及執行。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授權董事長訂定保留員工認購比例、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簽署一切有關之契約及文件,並辦理相關發行及收款專戶開戶事宜,以及決定並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