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信用狀是指國內的信用狀申請人(為交易的買方)向國內開狀銀行申請以「國內」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狀。當賣方依信用狀條件交貨後,再向開狀銀行或其國內分支機構請求付款或承兌。
國內信用狀可分為即期國內信用狀及遠期國內信用狀:(1)即期國內信用狀:到單時,買方付款贖單。(2)遠期國內信用狀:到期時,銀行依信用狀的規定墊款或承兌。每筆最長不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