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與投資/保險
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是指保險期間兩年以上的個人保險契約,要保人在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保險公司撤銷契約。要保人行使契約撤銷權,應以書面為意思表示。

撤銷的效力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保險契約自始無效,保險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相關字
平準保費
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
複保險
告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