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 D&O。Directors and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

目的是在保障公司之董監事或重要職員(也可擴大至其他職員)於執行職務時,因決策或財務錯誤、疏忽、過失、義務違反、信託違背、不實或誤導性陳述等行為,造成公司虧損、股價下跌,而被第三人提出賠償請求所引發的個人法律責任,由本保險單賠償董監事及重要職員因故所支出之調查費用、抗辯費用、和解及判決金額的損失。

近年來,由於社會結構及求償意識的抬頭,專業經理人的責任及風險與日俱增,董事、監察人及重要職員所面對個人財務性風險,也遠較過去為重。不論是董事、監察人及 重要職員於工作職場上的作為,都可能引起他們的法律責任。為保障董事、監察人 及重要職員的責任及企業體之經永續營,故乃訂定本契約,以符合社會大眾之需求。購買董監事責任保險似乎已成趨勢。








相關字
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